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晋城市万物辰诚经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2022潍坊滨城城投债权20号、26号:该公司储煤棚南侧露天堆放大量煤矸石,未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法律依据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2022潍坊滨城城投债权20号、26号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典型意义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作为污染防治的主体,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环保意识,主动遵法、守法。
来源丨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 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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