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金投资信托 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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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之王”飞贷为合作国有银行兜底,综合年化费率高达36%

上个月,自媒体“科技金融在线”报道称,由唐侠创立的飞贷金融科技,获得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了建设银行几十亿元的授信,用于发展放贷业务。开展助贷业务并不奇怪,但能获得建行授信却很难,正因如此,该报道备受“互金圈”关注。根据报道,飞贷之所以能拿到建设银行的授信,或与其创始人曾在建行服务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了13年有关。

近日,探长读财注意到,《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金学化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飞贷金融科技在获得建设银行几十亿授信的同时,还早在2014年就与中国银行展开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了业务合作。 根据裁判文书,2014年4月15日,被告(借款人:金学化)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申请 贷款 ,飞贷(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委托与被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11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上述合同签订后,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向被告账户放款11万元。 由于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已构成 ,飞贷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代偿了该笔款项,之后向被告追索未果,飞贷将对被告的债权转让给原告(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飞贷被告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飞贷可收取被告贷款 手续费 及管理费。其中,贷款手续费为借款金额的2%,本次贷款手续费为2200元;每期管理费=贷款金额×2.3%-每期归还贷款利息。 被告自2014年5月16日起偿还贷款本息,共偿还10期,累计还款82941元,其中手续费2200元,管理费16889元,本金50421元,利息10857元。2015年3月20日后,被告未再偿还贷款,飞贷于2015年10月22日代被告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清偿所欠贷款本息62155.76元,其中本金59579元,利息2576.76元。另查明,原告因本案与湖北赫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并实际支付律师费2000元。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从代偿次日起,被告按年利率6%标准支付占用资金的利息损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金学化应于判决生效七日内向原告武汉智品堂支付人民币62155.76元,及利息(以62155.76元未基数)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另被告金学化向原告武汉智品堂支付律师费2000元。 为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兜底 根据裁判文书,借款人张学化在逾期7个月之后,飞贷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代偿本金,之后追债未果,再将对张学化的债权转让给武汉智品堂。 但值得注意的是,飞贷2015年10月22日就完成了代偿,但直至2019年8月12日,武汉智品堂才对张学化提起诉讼。显然,飞贷对张学化进行了多次追债,最终甚至以很低的折扣将债权转让给武汉智品堂。正因如此,武汉智品堂只要求张学化偿还本金及6%的资金占用利息。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余红波,股东为余红波(持股50%)、王坚(持股30%)、郭剑(持股20%)。 探长读财注意到,涉及“武汉智品堂”裁判文书显示,除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之外,飞贷还与外贸信托、华润信托有类似合作,即飞贷为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助贷并兜底,当借款人发生 之后,飞贷再将债权转让给武汉智品堂。 由此推测,武汉智品堂大概率是一家处置不良资产的公司。不过,企查查资料显示,武汉智品堂曾宣称是一家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提供商。 公开资料显示,主流的助贷模式共有四种,分别为保证金模式、融资担保模式、信托模式,以及联合贷款模式。 1)保证金模式:助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金担保(通常为5%-10%,换算杠杆为10-20倍,若坏账过高则追加保证金);发生 时,金融机构直接扣收保证金,助贷平台进行贷后 催收 、发起诉讼或仲裁。 2)融资担保模式:助贷平台引入融资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生 时,融资担保向金融机构代偿,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贷后催收、发起诉讼或仲裁。 3)信托模式:资金方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助贷平台自行出资或通过关联公司出资,此时信托计划就成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信托端可以根据需要设计平层结构或者进行结构化安排。 4)联合贷款模式:网络小贷为借款人核定授信额度,通过贷款分发机制,匹配外部资金方并完成信贷审核后,由网络小贷和外部资金方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对标上述案件不难发现,飞贷与中国银行深圳上步分行的合作方式为保证金模式,即借款人发生 时,由中兴飞贷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分行代偿所欠贷款本息。 飞贷综合年化费率高达36% 根据上述裁判文书,借款人金学化前10期已偿还2%的手续费(11万本金)。这也意味着,飞贷收取的2200元手续费并未分24期收取,而是最多分10期甚至一次性收取。此外,前10期还偿还了50421元贷款本金,16889元管理费,以及10857元贷款利息。 据此计算,借款人金学化前10期偿还的贷款息费占贷款本金的比例高达59%。 飞贷的综合年化费率到底有多高? 根据网友投诉提供的资料,借款75000元,第1期偿还6902.6元,第2-3期分别偿还4349.68元,第4-24期偿还4277.6元。据此以IRR公式计算,飞贷综合年化费率为36%。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飞贷综合费率未超过36%红线,但飞贷第1期扣除借款手续费被网友投诉为“砍头息”。 另有网友贴出的3个《借款合同》均显示,飞贷披露贷款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率为36%,其中贷款年化利率为8.1%。据此计算,作为助贷机构的飞贷,其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息费年化高达27.9%。这也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未发生 ,飞贷赚取得利润是合作金融机构的3.4倍。

如果借款人发生逾期,飞贷还会收取高昂的逾期罚息。据“科技金融在线”此前报道,飞贷逾期费率高达72%。 半年给天图投资分红4185万 企查查数据显示,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贷”)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唐侠,主要股东为唐侠(最终受益股份37.77%)、天图投资(最终受益股份28.54%) 探长读财注意到,飞贷公司名中之所以包含“中兴”字样,或与中兴通讯曾是其主要股东有关。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15年9月23日,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进入飞贷股东列表,2016年11月1日,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退出飞贷股东列表。 另外,2018年7月18日,深圳市中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图投资官网简介显示,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最早从事股权投资的专业机构之一,投资案例包括周黑鸭、百果园、自如、瓜子二手车、小红书、作业帮等,金融科技案例除飞贷之外,还包括 京东 金融、51 信用卡 、同盾科技、浅橙科技。 探长读财注意到,天图投资(新三板代码:833979)2019年半年报显示,飞贷本期分红款4185万元(2019年报暂未披露)。

飞贷官网显示,合作机构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潍坊银行、齐齐哈尔农商行、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平安信托、云南信托等金融机构、科技公司。

据媒体此前报道,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平安信托、云南信托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28.76亿元、17.90亿元、26.52亿元、4.03亿元。 被指“暴力催收”、霸王隐私条款 2019年10月份,21财经曾发布报道指出,监管正严查信托与金融科技平台合作。受此影响,信托机构将核查合作金融科技平台是否具备融资担保与放贷资质;另外,信托机构还将核查合作金融科技平台是否存在窃取、滥用、非法买卖或泄露借款人信息,以及暴力催收等行为。 探长读财注意到,飞贷持有网络小贷(深圳市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融资担保(深圳市中资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牌照。穿透股权发现,两家公司均由飞贷100%控股。 飞贷虽有网络小贷和融资担保牌照,但飞贷因息费、催收等问题频遭投诉。截至发稿前,飞贷在黑猫投诉平台共66件投诉量,在聚投诉平台共322件投诉。 例如,3月15日,网友在黑猫投诉发帖称,由于疫情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暂时无力还款,已和客服沟通情况下,飞贷催收不停电话和短信,各种威胁恐吓,导致其身心受到伤害,要求停止此类催收,并向其道歉。

1月8日,工信部发布第二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15款App名单,飞贷APP名列其中,涉及问题为“不给权限不让用”。根据工信部要求,相关APP应在2020年1月17日前落实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工信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探长读财注意到,目前飞贷APP已不再涉及“不给权限不让用”问题,但飞贷APP要求用户必须同意其《隐私政策》及《用户注册及使用协议》,否则也无法使用APP。 根据协议,当用户使用平台申请借款或服务时,飞贷APP会收集用户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及生物识别,银行账号、财产信息、精准定位,设备MAC地址、登录IP地址,以及拨打电话和管理通话的权限。另外,飞贷APP还要求获取通讯录及相关的联系人信息,用于贷款逾期的催收。 在探长读财看来,不同意隐私协议就无法使用,飞贷APP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什么是政信信托?如何判断政信信托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政信信托作为信托特色业务之一,是指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合作,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作为融资方,信托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为政府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等提供资金支持的信托。该类信托融资方基本为各级政府融资平台或地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基本为各种基础设施,受到政府支持,包含隐形政府信用。

由于政府信用度相对更高,在全社会风险偏好下降背景下,政府业务资源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重点对象。相对其它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进入时间早,对接银行和政府资源更有优势。事实上,由于一般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周期较长,短期很难回款,较难满足银行展期要求。但通过政信信托方式,一方面融资平台可以获得较长期限资金以用于长周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也为信托公司创设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业务发展,信托公司开始自主对接项目,业务熟悉度和获取项目资源能力日益增强,信托公司在政府部门和平台公司融资中优势越发明显。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第二章 信托计划的设立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第七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第八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二)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三)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四)推介材料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五)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九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第十条 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认购风险申明书;

(二)信托计划说明书;

(三)信托合同;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三)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委托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注明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数量,分别由信托公司和受益人持有。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信托区别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信托区别

1信托贷款可以接受单个委托人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

2.信托集合是至少二个人的信托委托才能形成一个集合托管计划。

3信托集合资管计划当中也可以包括进行信托贷款业务。

4信托贷款只是信托众多业务当中的其中一个。

拓展资料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数界定。集合信托: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单一信托:单个委托人

2、信托期限。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单一类的项目没有该限制。一般都在1年及以上。

3、信息公开。集合信托: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单一信托: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央企信托-RY431号浙江湖州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金投资信托 144号)

4、风险。集合信托:风险相对较小;单一信托:风险相对较大。

5、委托人类型。集合信托:多为自然人;单一信托:多为机构,如银行。

6、交易结构。集合信托: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产品中更是如此;单一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且资金几乎都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

信托贷款也叫贷款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什么是政信类信托

就是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的合作业务。

政信合作类信托的融资方一般是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等,这类信托产品最大的特点是融资主体相对比较有实力,且地方政府对还款做出承诺或直接以地方政府的债权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

与其他信托产品相比,政信合作信托的安全性更加有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其投资性价比更是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同。

扩展资料

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划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

(一)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当受托人接受了一项担保信托业务后,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受托期间并不运用信托财产去获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保证信托财产的完整。

例如附担保公司债信托就是一项担保信托。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西方国家信托机构广泛开展的一项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在公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时,为便利公司债券的发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设立的。

发行债券是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发行债券时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担保品的保管问题。

(二)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这里的管理是指不改变财产的原状、性质,保持其完整。在管理信托中,信托财产不具有物上代位性。

如果管理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房屋,那么受托人的职责就是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护,保持房屋的原貌,在此期间,也可以将房屋出租,但不得改建房屋。

如果是以动产,如机器设备为对象设立管理信托,那么受托人可以将设备出租获取租金收入,但不可将动产出售变卖,换成其它形式的财产。

(三)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在处理信托中,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财产可以变换形式,如将财产变卖转为资金,或购买有价证券等等。

若以房屋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换取其它形式的财产。若以动产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动产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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