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城投债权资产(阆中城市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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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定融产品会被查吗

买了定融产品不会被查

1、一般债权资产转让,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形成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后,通过天金所挂牌展示,就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项下债权人的债权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意向受让方的行为。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债权、抵质押物的抵质押权(若有)、其他担保类权益(若有)、保证金(若有)、保险受益权(若有)等。

2、挂牌方是指依法持有且有权转让债权资产的一方,可以是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监管7+4)和一般企业法人主体。

3、一般债权资产作为独立的转让标的进行转让,由转受让双方根据交易流程说明转受让债权资产,债权协议项下的债权人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风险亦全部归由受让方承担。而定融产品中存在一类政信产品,即融资方与担保方同为地方城投平台,融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有地方政府信用作背书,这类项目的风险是相对较低的,按照进元财富的统计,政信类定融产品中有不少融资方是有同类型、同时期发行的信托产品,诸如此类定融产品的安全性往往是有较强保障的。同时进元财富还设立了专门的风控团队,深入产品本身,仔细分析每个风险点,通过严格的筛选、进一步为投资者提高了投资的质量、保障资金及收益的安全性。

中宏轩是阆中城投公司的分公司吗

不是。中宏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阆中城投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没有关系,由此中宏轩不是阆中城投公司的分公司。中宏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5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保宁办事处醋大街。

银行理财是信用债还是利率债啊

属于利率债。

利率债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主要是专项债券)、政策银行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利率债是信用等级最高的债券,不存在 ,但所给利息较低。

信用债是除去利率债和同业存单后,其他的都属于信用债。此类债券较为复杂,可分为金融债、企业债(一般为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 (MTN)、短期融资债

、可转债等等。可转债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发行。

支付宝余额宝收益降到2%以下,10%收益的城投债香不香

前同事甘小姐颇善于精打细算,平时零散的钱都放在余额宝里,2%-3%的收益比放在银行账户里强多了,不仅可以随时支付使用,日常的水电煤气费、都是用里面的钱搞定,颇为方便。近日,收益连续下降,根据Choice数据显示,可统计的653只货币基金中已有286只7日年化收益率跌破2%,占比超过四成,且有往下继续掉落的趋势。虽然比起银行活期利息强了不少,但是一颗骚动的心又按耐不住,总想看看有没有其他投资的产品,没有风险,又非常方便。

支付宝数据显示,截至4月6日, 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为1.9780%,这是自2013年5月29日成立以来首次跌破2%。

当日,每万份收益仅0.5178元,也就是说,存1万元1天还赚不到5毛2。

自2013年5月29日成立以来,近7年时间余额宝每万份收益还几乎未曾低于6毛, 而从今年3月18日开始,万份收益便一直在6毛以下徘徊,而且跌势不减,如今眼看要跌破5毛了。

2013年成立之时,也是余额宝最辉煌的日子,当年7月余额宝近7日年化竟然高达6.3%,秒杀不大部分银行的5年定期, 现在只有最高时收益的1/3了,你还会选择余额宝吗?

根据余额宝2019年第4季度报告显示,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余额宝最新规模为10935.99亿元,第四季度实现收益61.65亿元。

城投债收益8%-10%它不香哦?

政信类的政府平台融资时,从银行借的资金成本一般都比较低,跟政府平台公开发行债券的成本差不多,而定融的资金成本几乎是绝大多数政府平台里面融资成本最高的,从产品的收益率上也能看得出来, 投资人通过定融获得的收益能有8%-10%,而投资人如果是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间接购买政信债收益最多也就4%-5%。

城投债项目的资金去向基本都是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水利工程、安居房小区、道路建设、老城区旧改等。

城投公司一般是地方国资委或者财政局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通过金交所、资管、银行柜台等正规渠道发行城投债,最终向公众募集资金。

随着疫情爆发,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效应越来越明显,负面作用进一步体现,而城投公司作为区域内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融资主体,承担者地方融资建设的职能。

疫情揭示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短板为城投公司未来转型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相信未来城投公司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业务开展将会进一步扩大,同时针对业务领域的城投债发行或将增多。

这也给广大投资人一个投资启示,未来城投债的规模和需求将会扩大,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的支持力度也会加大,这意味着城投债将会迎来政策利好与投资利好。

城投债安不安全?

城投债(政信债)始终是一种底层资产,严格来说,城投债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既然是资产,就会被包装成产品,通过不同的销售窗口进行对外销售。

目前已知的包括银行柜台、资管产品、交易所产品、信托产品等都有城投债的身影,因为各自产品起投金额、派息方式、融资期限、约定利率都不一样,这次主要给大家介绍比较大众化的交易所产品,这种底层是城投债的交易所产品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政信定融。

地方政府举债的目的主要是为建设地方上的公共基础设置项目,一个地方上大的项目,动不动就需要数十年的时间才能建设完,尤其是各个地方新区的那些建设项目,前期投入都是巨大的,要有各类企业逐渐落户进入新区后,后面才能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人气起来后新区的地皮价格也才能跟着起来,做到良性循环。但一个项目的建设往往会在不同阶段时期,建设项目上的花费是不一样的,说白了就是有些年份和月份花的钱多,有些年份花的钱少。假如都不用短期的资金,全部直接一上来就开足马力找银行借最长期限的最大用钱高峰时期的额度,不先说银行是否会同意,即使能同意了,一下拿到那么多钱,也会造成大量的资金闲置。所以我们看到的实际结果就是:各种长期、中期、短期不同期限的资金,各种低、中、高成本的资金也全都要用上,以长期低成本的银行贷款、公开发债为主,配置部分中短期的信托类资金,然后再用短期定融高成本资金拿去补充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周转。

政信定融属于地方政府债权融资工具,其合法合规性不容质疑,这些债务大都是因为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公共服务设施而产生的,融资主体是地方融资平台,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总的来说,由于其债务的产生都来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 风险带来的信用缺失和造成的后果是任何一级政府都不可承受的,因为这关于地方经济长远发展大事,一次 就会影响后续发债信用,这直接关乎当地的公共民生服务能否持续,所以出现不兑付的 概率非常低。

另外媒体报道过的个别政信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情况,基本上出自于偏于经济落后地区,即便如此也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妥善处理,基本没有发生损害投资人根本利益的情况。

综合来看, 政信定融项目有地方政府背书,10万起投门槛,收益固定年化8.5%-10%,期限一到两年,季度或半年度付息,有AA级或AA+级地方政府平台关联担保,资金直接打给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有金交所备案,属于正规金融产品,可投性较强。

疫情过后,各地地方政府将会更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信债作为城投融资工具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时候投资人不妨可以考虑政信项目投资,资金用户基础设施建设,利国利民,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的同时,也为闲置资金找到了一个稳健增值的好去处。

天金所10亿元挂牌项目被资产方指认造假

11月4日,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筑建工”)发布声明称,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金所”)和鑫仪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仪保理”)联合挂牌转让的“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其底层资产系虚假合同。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第三方财富机构仍继续将上述资产包装成在天金所备案登记的产品,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颇为蹊跷的是,产品的打款账户系上述资产的摘牌方、项目管理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融互联”),而金交所产品通常系通过交易所结算或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记者注意到,除了底层资产可能存在瑕疵和争议外,有业内人士还进一步指出,“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并不合规。”

1. 受让方已摘牌

今年5月,天金所披露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的资产转让公告。目前其官网的“资产交易”项下仍可搜索到这一项目信息。

根据天金所官网披露的信息,相关的应收账款债权总额17.5亿元,挂牌价格10亿元。该项目得到了2000多人围观,且有意向受让人,并于2020年6月4日结束挂牌。

上述项目的底层资产是一笔正常保理类应收账款债权。具体情况为:名筑建工由于绿岛湖壹号项目地块三、地块五施工而形成一笔17.5亿元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应付方(债务人)为佛山信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是绿岛湖项目的开发商。

据披露,名筑建工将全部应收账款转让给鑫仪保理,转让对价为10亿元。随后,鑫仪保理通过天金所挂牌转让该笔资产。

“我们通过金交所看到公告,以公司实际在运作的项目对外进行融资,后来经过鉴定,公章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的。”近日,名筑建工法务部门某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名筑建工介绍,其已于7月27日向佛山保理项目发行方天金所、项目资产转让方鑫仪保理、项目管理人(摘牌方)数融互联、项目投资顾问上海浦秦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秦风资管”)寄送律师函并要求停止项目。

就上述项目底层是否虚假合同、有无收到律师函等情况,天金所的项目经理则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鑫仪保理的联系方式。

对此,鑫仪保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初,融资方找到鑫仪保理,委托其去交易所挂牌融资。最初提供的底层资产是广州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后来换成了佛山绿岛湖项目。

“名筑建工出公告说虚假合同,那么有可能鑫仪保理的明保理是虚假的,或者被人 了。”上海某商业保理公司高管表示,管理规范的商业保理底层资产真实性判断主要有三方面:合同、发票、 历史 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必须检查、不能出错;风控人员要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做现场尽职调查,询问业务情况和保理意向;必须现场盖章和签字。

“受年初疫情影响,鑫仪保理没有进行实地尽调。资产、合同等一系列材料都由融资方提供,当时合同盖章有‘双录’。”上述负责人还表示, 后来融资方的资金团队换人,新团队不认这个项目,所以6月初我们就已经把项目撤下。

针对上述项目的争议,天金所回复本报记者称,该底层资产已在中登网进行登记,后由机构受让方数融互联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2. 谁在募资?

需要关注的是,目前仍有第三方财富机构以上述项目为名,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产品推荐资料显示,“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国富民强FS39-18)”,备案机构为天金所。 该产品募资总规模10亿元,产品期限为18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存续期间不可提前要求兑付亦不可转让。

上述产品的起投金额为1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11%。若加上第三方财富公司渠道费用等,该笔融资成本可达13% 15%。

事实上,诸如此类金交所产品,通常的做法是:先通过地方金交所登记备案或挂牌转让资产,再由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摘牌受让,最后通过第三方财富机构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记者注意到,市场上为上述产品募资的机构主要为:浦秦风资管、国林兴业(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兴业资管”)和其他第三方财富机构。

天眼查显示,浦秦风资管成立于2014年9月,法人代表张翠花,实缴资本为1137.81万元,股东为北京金谷兴业 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国林兴业资管成立于2014年3月,法人代表刘杰,无实缴资本,股东为青岛国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颇为蹊跷的是,募集资金的打款账户的户名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项目款项打给项目管理人、摘牌方。

某金交所业务人员对记者指出:若是直接打款给项目管理人很少见,“十个项目九个半有问题”。 这样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很难保证钱到底去哪儿,有没有到达融资方?并且,这还可能会出现超募,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记者了解,场内交易需要经过交易所结算账户,场外交易通常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为了规避业务风险,目前金交所产品主要是线下募集资金,大部分交易所不参与其中。”某金交所受访内部人士表示,尽管如此,当前地方融资平台、房企等的非标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地方交易场所的资产挂牌转让业务仍有利可图。

根据天金所的收费标准,资产转让公告费最低1000元;交易挂牌费200 500元/宗;竞价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则按交易额分段累计收费。

此外,一位从事某金交所挂牌服务的人士则透露,当前信托、私募受限,再加上金交所行业清理整顿压降通道业务规模,所以通道费率也在大幅提高,从原来的1‰ 2‰变为3‰ 5‰。

3. 业务合规性待考

阆中城投债权资产(阆中城市投资公司)

上述受访保理公司高管对本报记者强调,“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的业务是不合规的。”

2019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保理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对此,鑫仪保理受访人士则认为,“核心是保理公司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或机构资金。所以还是可以在交易场所转让资产的,但红线是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只能一对一、面向单一机构转让。至于后续资产再卖给谁或者怎么交易,这就跟保理公司没有关系。”

此外,本报记者还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所转让的资产大多为地方城投平台或国企、房地产企业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

比如,以名筑建工搜索的资产转让公告共有12笔,债权总额超过20亿元,转让价格总额为19.2亿元,转让方为福建万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而除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外,本报记者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鑫仪保理另有三笔应收账款债权资产记录,分别是:鑫仪保理山海湾1号、鑫仪北京源墅工程应收账款和鑫仪成都中新路尚住宅小区应收账款项目,底层资产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事实上,监管要求,地方金交所不得违规输血房地产。本报此前曾报道,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金交所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平台),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开展业务。

此外,监管还强调,金交所要严守业务边界,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参与其他机构违规发行和销售金融产品等活动。

就上述资产转让项目的业务性质、对底层资产的审查风控以及业务合规性等问题,天金所并未作出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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