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1号(玉溪市抚仙湖投资公司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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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

入围供应商(第一批)的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云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1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 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 2019〕 23号)文件等规定云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1号,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从 2019年 12月 9日起至 2019年 12月 29日公开征集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卖场适用范围

(一)玉溪市市级及七县二区(以下简称 “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

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按照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采购。

云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1号(玉溪市抚仙湖投资公司水投)

(二)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

第一类:3C数码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三类:家用电器

第四类:车辆

第五类:家居建材

第六类:文化用品

第七类:绿植花卉

第八类: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

第九类:运动户外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安全防护

第十二类:教学科研

第十三类:日用百货

第十四类:图书档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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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类:教育装备

第十六类:文艺设备

第十七类:电工电气

第十八类:仪器仪表

第十九类:五金/工具

第二十类:机电设备

第二十一类:专用设备

二、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也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 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围的“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必须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四)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本次入围包含玉溪市市级及七县二区,入围玉溪市市级或县(区)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可成为玉溪市辖区内任一电子卖场的供应商。

(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 7*24小时电话支持, 2小时到达现场, 8小时解决问题。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七)参与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三、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按时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并承诺遵守《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参见附件 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经“集采机构”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审查:非玉溪市本地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玉溪市本地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该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所在县(区)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

四、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围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集采机构”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注意:非玉溪市本地供应商选择入驻到:区划 -云南省 -玉溪市 -玉溪市本级;玉溪市本地供应商选择入驻到: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单位所在县(区),如区划 -云南省 -玉溪市 -红塔区。《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参见附件 2)。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 3)。

(三)商品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

(四)价格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以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

商品最低优惠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最低下浮率(数值为不小于 2%的整数)

注:

1、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价格 =可比商品价格 *( 1-优惠率)。

2、可比商品价格指以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的可比商品价格。

3、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 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19年 12月 9日至 2019年 12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递交承诺文件。注意:非玉溪市本地供应商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玉溪市本地供应商将承诺文件密封送到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所在县(区)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提醒事项:本次征集活动参与供应商可能较多,为避免拥堵,接收文件时间设置较长,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峰时段(如第一日及最后一日)。

五、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 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

供应商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入围的,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

(二)入围供应商应按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集采机构”签订《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履约监督及违约罚则

财政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 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 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 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集采机构”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 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集采机构”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 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 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 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 3次或黄色预警 5次,且 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电子卖场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 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澄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

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 PC端: http://m.tb.cn/x.X2oEy;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 https://help.zcy.gov.cn/;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 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八、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九、附件

附件1:《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第一批);

附件2:《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4:《入围流程及常见问题》。

通知通告栏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开征集玉溪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的公告”左下角附件下载。

澄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 12月 9日

标签: 云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债权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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