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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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富豪纪海鹏危机!龙光走到爆雷边缘,债权人怒了

作为龙光集团的创始人,潮汕富豪纪海鹏被外界称为,深圳地产圈最神秘的潮汕地产商人。

虽然龙光地产规模已超千亿,但他鲜少在公开场合露面。

纪海鹏自己估计也没想到,最近走入众人的视野,却是因为债务问题。

随着龙光这家企业债务危机的爆发,一直力求低调的纪海鹏,或许很难再低调下去。

3月份以来,有关龙光的债务传闻持续发酵。

有消息称,龙光一笔与与平安信托合作的贷款已经发生逾期,平安信托提前收贷。

还有传闻称,龙光控股旗下3月22日到期的18.26亿元在岸债券“18龙控02”已经就展期事宜发起谈判,计划先偿付10%本金。

传闻猛如虎,龙光的股票及境外债券价格,于3月7日双双下跌。

当日晚间,公司不得不出来紧急回应:

“龙光控股的现金资源受限比例较高,加之遇到还款高峰期,短期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022年3月,有52.99亿要还,目前,龙光控股已通过自有资金兑付11.33亿元,剩下的会积极筹措资金。

至于平安信托提前收贷的事,双方一直保持沟通,仍在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和约定推进。

经自查,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龙光的回应,等于坦诚了公司面临的流动性危机。

资本市场立刻做出反应。

3月8日,龙光又一次遭遇股债双杀,公司股票午后大跌15%,“20龙控04”跌40%、“19龙控04”、“20龙控01”等多只债券也跌超20%,触发临停。

四面楚歌,龙光走在爆雷边缘

事实上,龙光债务危机的爆发,出乎外界的预料。

因为在此之前的2021年中期业绩显示,龙光不仅三道红线全绿,而且一年内到期的短债仅为115亿元,而龙光账上躺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超过400亿,还钱似乎没有难度。

危机爆发的背后,龙光实际上早已四面楚歌。

龙光地产的第一重危机,首先来自于大规模到期的高额债务。

龙光控股在3月7日的回应中称,于2022年3月,龙光控股到期及回售期债券,或作为差额补足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到期规模合计52.99亿元。截至目前,龙光控股已通过自有资金兑付11.33亿元,后续债券的兑付,龙光控股会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

言下之意,3月份龙光就要还53亿,但目前只筹到了11亿,还有42亿的缺口。

这还只是3月份到期的债务。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在3月7日将龙光集团评级下调至负面评级时,披露了龙光更加详细的债务及资金情况。

惠誉称,龙光在2022年有13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市场债务到期,包括可回售债券。57亿元人民币的在岸债券将于今年3月至5月到期或可回售。

惠誉还说,截至2022年2月底,龙光公司层面的现金仅为50亿元人民币。

明明去年中账上还有超过400亿的现金,怎么过了8个月,就缩水成了只有50亿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龙光面临的第二和第三重危机,销售的大幅下滑以及再融资受限。

数据显示,2021年,龙光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额1402亿元,同比还增长了16%。

但今年1-2月,形势急转直下,龙光的权益合同销售额均大幅下滑,下降幅度高达54%。

同时,伴随着龙光流动性危机的爆发,龙光在再融资上的压力也在加剧,此前网传平安信托提前收贷便是例证。

因市场缺乏信心,许多债权人也可能要求龙光集团提前偿债,若公司不能说服债权人,就可能影响公司的流动性。

更令人担忧的是,除了账上的债务外,龙光或许还存在更多并未披露的债务。

春节前,市场曾盛传,龙光集团有20-30亿美元未披露的美元私募债。彼时,龙光信誓旦旦辟谣,甚至还斥资2000万美元进行债券回购,一副不差钱的模样。

但在几天后召开的投资人电话会议上,龙光竟然主动 打脸 ,亲口承认有不超过10亿美元的担保私募债。

瑞银在3月1日发表的报告中就,龙光集团表外债务可能达580亿至790亿元,即去年6月底报告净负债的1.23倍至1.67倍。

瑞银认为,城市更新业务是龙光表外债务庞大的原因,因为它是一项资产周转缓慢的业务。

花钱的口子越扯越大大,来钱的口子却被收得死死的。

龙光债务危机的爆发,或许只是时间的问题。

还钱还是躺平?纪海鹏没有选择

眼下,对于龙光来说,更重要的问题或许是:

和债券人谈债务展期,以避免构成实质性 而造成债务交叉 。

据了解,“18龙控02”债券投资人已陆续接到了龙光拟展期的讯息。

初步展期方案是:到期支付20%利息,其余利息与本金则展期18个月。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方案并不被接受。

至于不接受的原因,和此前的佳兆业十分相似。

还记得此前佳兆业谈债务展期的时候,债权人的喊话吗?!

“唯一可以不躺平的就是佳兆业。”

现在,这句话或许可以换成:

“唯二可以不躺平的,就是佳兆业和龙光。”

债权人否决了佳兆业给出的债务展期方案,原因是觉得诚意不够。但却“贴心”地给佳兆业准备了一份继续借钱的债务重组方案。

比如借钱给佳兆业的旧改项目,但要以对等的股权或者优先债券交换。

为什么?

因为相较其他爆雷的房企,债权人普遍认为,佳兆业的资产更加优质——都在一二线核心城市,当中更不乏深圳的资产和旧改项目。

龙光也是一样的道理。

与佳兆业类似,作为“深圳的地王收割机”,龙光在深圳拥有诸多在售项目及旧改项目。

财报显示,2020年,佳兆业实现权益合约销售金额1207亿元,当中便有715亿,近60%的比重来自大湾区,主要是来自深圳。

截至2021年6月30日,龙光共拥有土地储备8556万平方米,当中近70%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近30%位于深圳和临深区域。

深圳的地,大家也懂的,跟RMB没啥区别。

有投资人甚至表示:

“一个前所未有的差的方案,从一个资产质量还不错的企业那边出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让人愤怒不已。”

现在,摆在投资人和纪海鹏面前的,应该都是两难的选择。

投资人要纠结的是:到底是接受龙光的展期方案,让其能够稍微喘一口气,创造还钱的可能性?还是要硬刚到底,逼龙光给出更有诚意的展期方案?!

万一龙光和佳兆业一样,选择直接躺平,鱼死网破怎么办?

纪海鹏要纠结的则是:贱卖还是不贱卖?躺平还是不躺平?

贱卖,则意味着或许永无翻身之日。

不贱卖,要如何度过眼下的债务危机?!

实际上,种种迹象显示,龙光已经在“贱卖”一部分资产了。

据财联社消息,一位接近龙光方面的知情人士表示,公司目前正考虑处置更多三线城市项目,这些项目相对来说利润不高,但又有潜在买家感兴趣,由此回笼资金补充流动性需求。

就在昨天,龙光刚刚将汕头一个住宅项目卖给了央企中海宏洋。

据称,出售的价格,甚至比当初龙光的拿地价还要低。

划重点,三线、利润不高、贱卖。

也是,连许老板都说 “绝不贱卖资产”,更何况郭英成和纪海鹏。

毕竟,他们手握的,确实是最稀缺的资产。

青海首富资金告急:压缩项目投资 巨龙铜业确已被冻结

此前,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藏格集团与实控人、青海首富肖永明承诺,将所持巨龙铜业部分股权折价转让给旗下上市公司藏格控股,以抵偿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交易标的作价25.9亿元。

据藏格控股最新公告披露,藏格集团实控人肖永明目前流动性紧张,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已全部质押。同日,藏格控股公告称,拟调整此前募集款用途,将2.55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藏格控股回应股权冻结:将敦促藏格集团尽快解除所持股权的质押冻结

稍早前,藏格控股曾在公告中表示,藏格集团持有的29.88%的巨龙铜矿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6月18日,藏格控股就交易标的的巨龙铜业的质押冻结情况披露称,截至公告之日,本次交易对方藏格集团持有的39.88%股权均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

据悉,藏格集团被冻结的39.88%股权中,29.88%股权被领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诉前保全的司法冻结,诉前冻结对应法院裁定书为(2019)浙01民初1130号。 2018年7月25日,藏格集团与领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1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13日该笔借款尚余本金5608.34万元,利息1015.11万元尚未支付。

截至公告日,藏格集团已取得上述 29.88%股权司法冻结方领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解除申请》:“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领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藏格公司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了更好落实双方达成的阶段性进展,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藏格公司的财产保全”。

剩余 10%股权被藏格集团质押给了拉萨城投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日常经营,目前借款余额为14000万元。藏格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前,藏格集团积极协调相关债权人,解除拉萨城投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巨龙铜业10%的股权质押”。

藏格控股表示,公司将敦促藏格集团按照承诺尽快解除其所持巨龙铜业股权的质押冻结状态,如藏格集团最终未能在2019年6月26日股东大会前解决上述问题,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逾22亿元,陷流动性紧张

藏格集团日前计划将所持巨龙铜业部分股权折价转让给藏格控股,以抵偿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4月30日,藏格控股披露2018年报。虽然业绩靓丽,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伙伴)却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在本次审计中,其识别出藏格控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5月31日,藏格控股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以来,国内金融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受金融去杠杆等政策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面临金融及证券机构的集中还贷、补仓和利息支付压力。

藏格控股表示,在其资金紧张状况下,藏格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占用上市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控股股东及公司相关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最终导致了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藏格控股6月18日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核查工作尚未完全完成,截至目前已确认非经营性占用金额为225166.29万元(含利息)。

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肖永明于6月初做出承诺,同意立即将持有的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29.88%的股权以协商后的较低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以抵偿对上市公司相应数额的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确保于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而作为藏格系实控人的青海首富肖永明目前资金链告急。

藏格控股6月18日公告提示,截至目前,肖永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4.67亿股,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73.58%,上述股权全部进行了质押;公司实际控制人流动性目前较为紧张,存在债务如无法按期偿还,其持有的巨龙铜业股权可能被冻结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巨龙铜业为藏格控股以及藏格集团实控人肖永明旗下又一重要资产。

据介绍,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是西藏自治区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以民营控股为主的混合所有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铜多金属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加工和销售。公司旗下的驱龙铜多金属矿铜资源量达1000万吨,是目前国内已探明的第一大铜矿。

2018年7月,藏格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藏格控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收购巨龙铜业100%股权,巨龙铜业100%股权暂作价280亿元,引发市场轰动。

2018年8月,藏格控股再发公告,本次重组方案实施调整,藏格控股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巨龙铜业51%股权,巨龙铜业100%股权暂作价为180亿元,本次购买51%股权的暂作价为91.8亿元。

然而到2018年9月,藏格控股宣布,因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矿山权证办理、评估等工作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完成,巨龙铜业土地权属办理、矿业权变更审批等较复杂,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进度等多个因素,双方同意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有哪些)

重组失败后,巨龙铜业的价值进一步下降。藏格控股最新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巨龙铜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29亿元。

藏格控股6月18日公告称,经交易各方协商,巨龙铜业 100%股权作价为70亿元,巨龙铜业37%股权作价25.9亿元,以抵偿藏格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对上市公司相应数额的占用资金、资金占用费及由于贸易原因产生的损失。

据藏格控股此前公告,上述以资抵债完成后,公司获得巨龙铜业29.88%股权并拥有巨龙铜业投产后对大股东所持巨龙铜业剩余股份的持续收购权,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增值能力和盈利能力,加速公司矿产行业布局,避免公司产业单一特点。

按照计划,驱龙铜矿预期总投资151亿元,预计于2020年投产,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安装阶段(建设进度完成度70%)。

藏格控股表示,尽管巨龙铜业已加快项目建设,但短期内项目仍无法投产。

藏格集团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若巨龙铜业下辖最大铜矿项目(驱龙铜矿项目)仍未能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藏格集团以本次交易价格加相关收益(单利年化12%)回购本次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藏格控股业绩上涨,拟调整募集股款用于补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藏格控股实力雄厚。资料显示,藏格控股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下属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开采面积724.3493平方公里,年生产能力达200万吨。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氯化钾行业第二大生产企业。

从2018年胡润百富榜上来看,藏格控股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实力不俗,其以210亿元财富,名列青海首富。

藏格控股此前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74亿元,同比增长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9亿元,同比增长6.98%;截至2018年年末,藏格控股总资产97.04亿元,负债合计18.64亿元。

藏格控股2019年一季报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9%。

6月18日,藏格控股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公司拟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00 万吨氯化钾仓储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同时调整其投资总额,并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中提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藏格控股于2016年实施的定增计划,在扣除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实际募集股款19.996亿元。截至2019年6月14日,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9987.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9.07万元。

公告显示,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藏格控股此次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拟相应调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504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25504万元改变用途,一次性永久补充藏格钾肥流动资金。

藏格控股表示,公司自2017年进军新能源领域后,业务规模不断增大,从而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拟使用该募投项目调减资金25504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2年济宁东方文博城 重整7月复工,债权人怎么没有收到

因为资金紧张。

1、经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您反映的绿色家园东边烂尾楼为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文博城项目。

2、高新区法院已受理文博城公司 重整申请。

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介入。截止目前,东方文博城项目已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已确定新的投资人商定重整相关事宜。

4、下一步在政府支持和法院的指导下,使项目尽快盘活。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欠工资吗

欠。

6月30日即将接受审核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选择登陆上交所主板,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不过,对于信达证券,舆论层面并不友好,甚至可以说负面满天飞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了,一个券商机构为何有这样多的负面?当然还要从自身问题说起,从招股书上看,这个招股书的制作,中信建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避重就轻,隐瞒了许多信息,遮遮掩掩选择性披露。

信达证券的主要问题在于控股的大股东劣迹斑斑,但是却被无情隐瞒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 在口碑形象上也非常差,被网友在贴吧上多次举报佣金,无情压榨员工扣工资;而董高监薪酬模糊不清。

大股东劣迹斑斑被隐瞒

招股书显示,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信达证券87.41563%股份,绝对的控股股东。

在披露重大诉诉讼、处罚等违法行为时,招股书出现了选择性的遗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和处罚,遗漏了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因为其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他上市企业在披露这一项目时都要加上股东,而信达证券的招股书却没有这一项,很显然与中国信达达自身劣迹斑斑有关系,选择性遗忘的原因就是避免中国信达的负面影响给上市带来障碍。

天眼查等工商资料中国信达用劣迹斑斑形容一点不为过。

首先涉及自身风险高达802条、关联风险达到恐怖的101412条,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法律诉讼217起,涉案金额7924.293667万元,原告身份涉案金额7701.812907万元,被告身份涉案金额222.48076万元。

同时历史被执行人4次、行政处罚两起。银监罚决字〔2017〕1号显示,中国信达因为违规收购个人贷款;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被中国银监会罚款150万元,看起来不少了,但是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显示,因为(一)资产收购不审慎;(二)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三)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910万元!这就就明白为什么没有披露中国信达的诉讼和处罚情况了,这已经构成了重大违法行为,会影响到信达证券的上市。

而四次因被执行被冻结资产的标的数额更惊人,(2013)沈铁西执字第5343号显示被冻结股权5131万;甘公(经)冻财字(2018)17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9683.4515万人民币元,时间至2019-08-22日,但是因问问题没有结决,甘公(经)冻财字(2019)12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这些金额被冻结到2020年9月8日,仍然没有解决,甘公(经)冻财字(2020)20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被冻结9683.4515万人民币元,时间至2022-09-20。

招股书也没有披露中国信达其他处罚,2021年11月湖北省分公司因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被湖北银保监局罚款25万元、2021年4月27日,中国信达上海市分公司因2019年4月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2018年8月违规收购企业之间非真实存在的债权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00万元、2021年7月27日,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因违规向企业提供融资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2021年10月11日,中国信达福建省分公司因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非金债权未切实履行尽职调查工作职责被福建银保监局罚款350万元。2021年共计510万元处罚。

2020年更惨,除了上文工商资料显示的910万巨额罚单,还有5起。

2020年桂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显示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由债权出让方的关联方保底清收,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被罚款60万元。2020年7月16日,因北京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担保、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等被北京银保监局并给予合计2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早的2018年12月,因为收购前调查不尽职,中国信达广东省分公司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150万元;2019年10月,同样因为资产收购不审慎,宁夏分公司又被宁夏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最新的2022年也有,海南省分公司违规以投资名义变相为土地储备提供融资,被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罚款30万元。

其实这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首先,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存在大量违法事实,不容怀疑的,并且有的性质比较严重。其次招股书中对这些违法事实进行了隐瞒,属于信息不真实。

所以,中国信达用劣迹斑斑形容真的一点不为过,一点也不冤枉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都这样的不光彩历史事迹,显然,信达证券的招股书只能采用选择性遗忘,但是掩耳盗铃,解决不了问题。

口碑差佣金,克扣压榨员工工资;月薪3万变3000

信达证券在员工和用户中的口碑也很差,企业形象来自于企业在员工和用户中的多年累积,显然信达证券的多年积累,效果不怎么样。

在百度信达证券贴吧里,10年老员工被裁,没有任何补偿;用户在信达证券注册账户以来每天都能收到几十通骚扰电话,涉嫌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用户购买国债逆回购一天,结果变成了182天锁定。篡改用户的协议佣金,多收取。

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仲裁委会作出裁决书,信达证券应向员工李某支付工资差额12.65万元。信达证券不服,将员工李某告上法庭,但是法院审理结果表明,打信达证券实际上是扣减了李某的岗位绩效工资,且信达证券对于岗位绩效工资的扣发比例没有任何具体规定,故应当按照未扣减的标准向被告李某补发在2020年1月至4月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对于这一事件,看出信达证券对于员工有多么不友好,对自己的员工这样往死里整,根本无中生有,造谣生事。那么管理水平可见一般。在今天员工工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焦点,国家法律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并且国务院多次强调的情况下,还敢克扣员工的绩效工资,在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下,信达证券的做法无疑树立了反面教材,这样的企业压榨员工的血汗钱,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

可以看出无论是员工还是用户,对于信达证券的服务都不是很满意,这当然会损害信达证券的企业形象。

董高监薪酬模糊不清

一涉及到实质问题,中信建投的保荐书就会选择性遗忘,说白了就是不敢公布,正常的招股书都要披露董高监人员报告期内的薪酬,具体的每一个人每一年的薪酬是多少?但是,信达证券却模糊处理。招股书1-1-319页显示,董高监的薪酬收入采用了区间披露,这样既不知道每一个人的薪酬是多少,也不知道最高薪酬和最低薪酬,关于薪酬比较高的,只描述说300万以上。

招股书关联交易中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2018年度为1895.30万元,2019年为1847.21万元,2020年度薪酬为3068.91万元,其中2020年度暴涨了一半,但是2020年度的业绩却呈下降的趋势。

为什么采用模糊处理而不真实披露?这里肯定有不可言说的秘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信达证券的问题可能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所以中信建投作为保荐机构,只能是避重就轻,但是这能解决问题吗?公众要的是真相。

由于信达证券的问题很严重,目前,仅在2022年上市前夕就被8次处罚,总经理被两次约谈,2021年7月,券商分类已经降为BBB级。

康得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反了会计质量信息哪个特征

康得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反了会计质量信息哪个特征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9月28日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因2015至2018年虚增百亿利润,康得新(证券简称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ST康得)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很可能因为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除了坐实百亿财务造假、未在年报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也是重要的违规事实之一。

2018年以来,以*ST康得、*ST藏格等为代表的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频发。

今天来谈谈近年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表现形式、违规特征及解决方式,对违规行为高发的原因一探究竟。

表现形式

资金占用方式

违规担保方式

1.挪用上市公司公章为担保协议用印

2.伪造上市公司公章为担保协议用印

3.子公司对外担保未告知上市公司

违规特征

股东特征:民营为主、一股独大且高比例质押风险突出

主体特征:治理机制不健全、内控薄弱且财务混乱

财务特征:重要会计科目和勾稽关系可能存在异常,如其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存贷费勾稽关系

行为特征:违规手段更加隐蔽多种违规行为相互交织,如信息披露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甚至伪造公章、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解决方式

资金占用的解决方式

现金清偿:最常见的资金占用解决方式,以货币资金归还其所占用的资金,但不适于经营状况欠佳且流动性紧张的资金占用方。

以资抵债:资金占用方以所持有的资产注入上市公 司,用于抵偿其所占用的资金,但可能资产质量不佳或与上市公司没有协同性,交易作价可能存在估值合理性问题。

资产或股权转让变现:资金占用方将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资产转让给第三方获得交易价款,将相应款项归还上市公司,交易耗时较长、手续相对繁琐。

债务转移:上市公司将债务转移给资金占用方偿还,用以抵偿资金占用方所占用的资金。

违规担保的解决方式

主要包括被担保方清偿债务解除担保、补充审议程序及履行披露义务、将涉事相关公司出售、与债权人签订解除担保协议、通过司法诉讼确认违 规担保无效等。

违规行为高发原因

宏观原因

2018年,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我国经济转型阵痛凸显。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中美经贸摩擦给一些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

2018 年3月发布质押新规,提高融资门槛、严控质押集中度、限制资金用途和质押率,禁止加杠杆买入股票,严防资金脱实向虚。

2018年4月发布资管新规,提出打破刚兑、消除多层嵌套、限制通道业务、禁止资金池业务等降杠杆、防风险举措,信用扩张速度大幅降低,部分企业风险出清和影子银行业务收缩,实体流动性相对偏紧。

金融领域降杠杆、防风险举措引起融资环境发生变化,个股出现流动性困难。

原有以信托计划、资管计划、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形式持股的机构需要应监管政策变化而及时调整甚至变现,使得闪崩股频现,进而累及同行业、同板块或与其相关的个股。

投资者在急于卖出时或选择流动性较好的标的时,叠加羊群效应,使得大盘蓝筹股也出现下跌,投资者预期转差导致个股继续下跌,形成恶性循环,二级市场股价出现异常波动。

微观原因

部分前期依靠资金信用扩张维持运行的大股东盲目加杠杆,高比例质押股票,甚至反复质押、循环质押。 当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二级市场剧烈波动,不断抬高大股东的杠杆率,加剧其债务风险和质押风险,导致流动性危机,融资需求迫切。

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成为大股东快速、低成本获取资金的手段。

部分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权利制衡机制薄弱,大股东的控制权缺乏有效监督。在股权较为集中的情况下, 大股东利用手中股权积极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其中部分人员道德风险突出,违反勤勉尽责义务,纵容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行为,甚至提供支持和掩护,导致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名存实亡,独立董事也很难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提供可乘之机。

辩论赛正方材料:诚信重于利益

大家都知道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人与人之间诚信最重要。让我给大家讲个故事。

有1万元钱,5个人分,每人可得2000元,谁也不穷,谁也不富。要是其中的两个人用自己的2000元去做生意,每人又赚了1万元,那么这个社会的财富总量就达到了3万元。而其中的两个富人拥有2.4万元,占80%,三个穷人拥有6000元,占20%。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说三个穷人“穷了”是因为两个富人“富了”吗?不能。因为两个富人的“富”来自于社会财富的“增量”,而不是从另三个人手中夺取的“存量”。

不仅如此,两个富人在给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三个穷人增加了就业机会和劳动收入。那样,在两个富人每人的财富总额达到1.2万元的时候,三个穷人每人的财富也就可能不再是2000元,而是3000元或者5000元。

法国有位贫穷的年轻人,经过十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成为媒体大亨,跻身于法国50名大富翁之列。1998年他去世,将自己的遗嘱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说:我也曾是穷人,知道“穷人最缺少的是什么”的人,将得到100万法郎的奖赏。几乎有两万人争先恐后地寄来了自己的答案。答案五花八门。大部分的人认为,穷人最缺少的是金钱。另一部分人认为,穷人最缺少的是机会、技能……但没有人答对。一年后,他的律师公开了答案:“穷人最缺少的,是成为富人的野心!”

这个谜底震动了欧美,几乎所有的富人都予以认可,说出了自己成为富人的关键所在。这里说的“野心”,准确地说,应该是我们常讲的“雄心壮志”。我们难以设想,一个心志不高的人,一个没有远大目标的人,连一张蓝图都没有的人,能够创造出什么奇迹。

通常对富人之所以能致富,较负面的想法是认为他们运气好或从事不正当的行业;较正面的想法是认为他们更努力或克勤克俭。但万万没想到,真正的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财习惯不同。投资致富的先决条件是将资产投资于高报酬率的投资标的上。而存放在银行无异于虚耗光阴,浪费资源。

我小时候5分钱买一支小豆雪糕,现在最便宜的雪糕是一元钱一支,这20年时间“同档次”的雪糕价钱涨了20倍。如果把这笔钱存在银行并要求它保持购买力不变的话,就要求银行的每年单利是100%左右,哪个银行有这样的利息?

穷人的钱不是资本。一个人用100元钱买了50双拖鞋,再拿到地摊上,每双卖3元,一共卖得150元。另一个人很穷,每个月都要从社会福利局领取100元的生活补贴,他全部用来买大米和油盐。换种方式,每个月给穷人200元,让他可以用余下的100元去做卖拖鞋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就有150元;下个月还给他200元,他就可以用250元来买卖拖鞋,又可赚125元;到第三个月,这个穷人手里已经有了375元,除去100元生活费,还有275元资本金,你不用再给他任何救济了……

但实际上,很多穷人不会按你给他安排的道路前进。你给他100元,他会去买米;给他200元,他会去买酒买肉;给他500元,他会去买件好衣服,最后只剩下10元也要买几注彩票。哪怕你给他100万元,他也想立刻把钱变成房子、车子,风风光光地去兜风,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不是穷人了……穷人不仅是没有资本,更可悲的是没有资本意识。有个人很穷,一个富人可怜他,想帮他致富。富人送给他一头牛,嘱咐他好好开荒,春天撒下种子,秋天就可以脱离贫穷。穷人满怀希望开始奋斗。可是没过几天,牛要吃草,人要吃饭,日子比过去还难。于是他想,不如把牛卖了,买几只羊,先杀一只吃,剩下的可以生小羊,长大可以卖更多的钱。

穷人的计划如愿以偿。只是吃了一只羊之后,小羊迟迟没有生下来,日子又艰难了,忍不住又吃了一只。穷人想,这样下去不行,不如把羊卖了买些鸡,鸡生蛋的速度要快些,日子立刻能好转。

穷人的计划又如愿以偿,但是日子并没有改变。艰难时,他又忍不住杀鸡,终于杀到只剩一只鸡时,穷人的理想彻底崩溃。心想,致富是无望了,不如把鸡卖了,打壶酒,一醉解千愁。

春天来了,富人兴致勃勃送来种子,发现穷人醉卧在地上,依然一贫如洗。富人转身走了,穷人继续贫穷。

很多穷人都有过梦想,甚至有过机遇,有过行动,但最终没能坚持到底。

不讲诚信的代价

19年前向银行贷款29万元不还

19年后连本带利偿还15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马 新)19年前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一家文教办公用品厂先后两次共向银行借款35万元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在归还6万元以后,还有29万元本金没有归还。当他们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才知道了不按期还款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日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连本带利返还债权人150余万元。

19年前,天津市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与中国建设银行先后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一份是借款20万元,另一份是借款15万元,并由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借款期满后,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只归还银行本金6万元,有29万元一直没有归还。

1999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将对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全部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下称信达公司)。至此,信达公司取代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为实现自己的债权,信达公司于今年8月将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及担保人二轻集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偿还借款本金29万元和截至2005年12月30日的利息120余万元及到实际给付日的全部利息;要求二轻集团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情回放

两笔欠账 19年不还

本报记者 张晓敏

1987年12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第四支行与天津市订书机厂、天津市文教体育用品工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天津市订书机厂向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1987年9月至1991年12月,天津市文教体育用品工业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但在借款期满后,借款人只归还银行本金6万元,还欠借款本金14万。1988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河北支行与天津市订书机厂、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文教体育用品行业管理处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天津市订书机厂向银行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自1988年9月16日到1991年12月31日,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文教用品行业管理处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天津市订书机厂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1988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第四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河北支行。1998年3月,天津市订书机厂与天津市文教用品六厂合并为天津市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后来,天津市文教体育用品工业公司改制为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999年11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河北支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约定银行对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的贷款债权本金29万元及截至1999年9月20日的表内应收利息4.9万余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并注明转让债权清单。至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取代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在债权转让清单中,记载着两份借款合同,本金29万元,应收利息是4.9万余元,催收利息是59万余元。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收到了银行发出的转让通知后,对转让通知中载明的相关情况予以确认,并在转让通知上签字盖章。

2000年11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将建行已剥离不良贷款相对应的表外应收利息全部划转到信达公司,对于划转数额的确定、划转方法和划转进度等都做了详细说明。

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前,银行于1999年4月20日就两份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向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进行了催收。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信达公司也先后于2001年6月20日和2005年6月16日两次进行了催收,还先后两次在媒体上刊登债权催收公告。两次催收通知书中记载的催收利息都是64万余元,而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都在催收通知书上盖章予以确认。

除了转让协议、转让通知及划转确定的利息外,截至2005年12月20日,上述贷款利息就将近52万元。

2002年11月4日,信达公司经过公证部门向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送达了《担保债务催收通知书》,在没有签收的情况下,信达公司又于两年后通过邮寄方式进行了送达。

当事人说

信达公司:连本带息一共偿还150万元

瑞成文教:高额利息与转让协议不相符

二轻集团:保证期已过保证责任应免除

本报记者 张晓敏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表示,被告先后两次借款35万元,至今累计有29万元没有归还,在取代银行的债权人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后,原告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催讨,但都没有奏效,无奈提起诉讼。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原告先后两次进行了催收,还刊登了债权催收公告。两次催收通知书中记载的催收利息都是64万余元,而不是4.9万余元,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都在催收通知书上盖章予以确认。

被告方天津市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对原告起诉书中主张的本金和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原告主张的利息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表示,1999年11月3日,原告在受让债权的时候,只转让了4.9万余元利息,原告主张的120余万元的利息与转让协议并不相符,因此不予认可。

被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认两份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合同责任由自己承担,但同时表示,主债务曾经两次超过诉讼时效,现在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所以保证责任应当免除。

连线法官

这笔陈年老账为什么要还

本报记者 张晓敏

在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方要求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偿还借款本金29万元和截至2005年12月30日的利息120余万元及到实际给付日的全部利息,要求二轻集团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我们从判决中看到,法院判决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承担全部贷款本息,而免除了二轻集团的保证责任,对此,该案审判长杨富柱谈了自己的看法。

杨富柱表示,原告与银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原告是依法取得的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协议中虽然只明确了银行将其对被告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的贷款债权本金29万元及截至1999年9月20日的表内应收利息4.9万余元转让给原告,但同时注明详见所附转让债权清单。转让清单中记载的数额并非仅指4.9万余元的表内利息。另外,原告给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的转让通知中,也明确表示是向原告履行转让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原合同内容不变。据此,应当确认原告受让的债权是两份借款合同的全部合同权利。另外,原告两次催收通知书中记载的催收利息都是64万余元,而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都在催收通知书上盖章予以确认。因此,原告主张被告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承担全部贷款本息的诉讼请求成立。

关于免除二轻集团保证责任,杨富柱解释说,转让债权涉及的两份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都是1991年12月,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至2002年11月14日前,原发放贷款的银行及原告一直没有向担保人二轻集团主张过权利。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发放贷款的银行于1999年4月20日向被告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的催收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但瑞成文教办公用品厂在催收通知书上盖章予以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其盖章确认的行为,就认定为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而对于重新确认的债务是否继续提供保证担保,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原告虽然在2002年11月14日和2004年11月12日两次经过公证部门公证,向二轻集团发出担保债务催收通知书,但此时已经超过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定期间,而且二轻集团也没有做出新的保证承诺。因此,二轻集团的保证责任应予以免除。

新闻链接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热身起步

我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到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对此发表评论,他说,有无健全的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是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这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过个人结算账户等,就会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的信息随时更新,覆盖的人群将越来越大。

据悉,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既实现商业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借贷,防范信贷风险;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后,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有评论说,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使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对未来新的信用活动产生影响,以促使个人重信用、守合同、遵守法律,并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这一数据库的正式运行,将会大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竹 雨)

案外评点

不讲诚信的代价和诚信的力量

刘晓燕

借款29万元,久拖不还,19年后,非但没逃了,连本带息要还150万元。这就是不讲诚信的代价。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诚实、守信一直是中华民族引以自豪的品格。“言必信,行必果”、“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这种优秀文化熏陶了我们几千年。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冲击,人们突然发现,在有些人的行为中诚信在消退,拜金主义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 。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然而我国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了,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近年来,经济生活中失信失范的行为越来越广泛,情节越来越恶劣。为此,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疾呼,“信用缺失影响经济大局”。

闲时翻书,看到了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

早年,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后来,许多日本人到这里观光旅游,据说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诚信。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只购得4瓶啤酒,尔后,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

诚信,是一种人的内心状态。诚——诚恳,诚实,不弄虚作假;信——信用,信任,不 坑弱,诚恳待人,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讲信用。叩问内心,信守自己对环境、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诚信升华的结果就是道德的完善。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标签: 山东正方控股2022债权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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