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12月/24月;5000万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3月10日、 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打款次日计息,每周五成立。
收益:5万-20万-50万以上
12个月:9.6%-9.7%-9.8%
24个月:9.7%-9.8%-9.9%
【融资方】金乡xx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控股,标准债发债主体,债券评级AA+。
【担保方】金乡县xx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控股,当地最大的政府平台和主要的城市基础建设主体。
其他优质项目推荐:
【莱西市政债权转让计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品基本情况及要素
(一)产品名称:【莱西市政债权转让计划】。
(二)产品编号:【XX1】。
(三)产品类型:【债权转让融资计划】。
(四)产品资金用途:【河头店市政建设】。
(五)产品总规模:【500,000,000.00】元。
(六)产品最低规模:【10,000,000.00】元。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产品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天金所会员发行。
(八)产品认购期:本产品认购期预计为【90】日,具体可根据产品实际认购情况缩短或延长认购期。
(九)产品成立日:投资款到达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当日即为成立日,分批成立,每批成立金额不低于本产品最低成立金额(最低成立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含))。
(十)产品存续期:【12 个月】
(十一)预期年化收益率:
类别 起投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利率
A 类(一年期) 10 万元(含) 7.8%
(十二)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日计息,不计复利:如发行方未按时兑付本金和利息,罚息按照延期本息的每日万分之五。
(十三)产品兑付方式:付息方式为季度付息,即每期资金在 3 月 20日、6 月 20 日、9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付息。
(十四)起购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十五)起息日:开始计算收益的日期,本产品的起息日为成立日次日。
每位投资者的起息日以其投资款所对应的该批募集资金成立日次日为起息日,具体以产品管理人登记的投资者明细为准。
(十六)产品到期日:产品起息日起 12 个月对应的当日。
(十七)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内向认购方支付本金及剩余收益。
【本产品存续期内,除产品权益提前结清外,不支持提前偿付。
】
(十八)本产品的增信措施:【1,青岛河XX有限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2,青岛XX有限公司将足额应收账款质押转让并在XX登记;3,应收账款债务方出具应收账款确认函;4、发行方与受托管理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确保本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