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ABS概览
广义上XXMY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应收账款泛指企业一切将在未来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债权。狭义上,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负担的税金和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与收入有密切关系,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一项债权,实体企业在提供产品或劳务后形成的贸易应收款,通常有具体的发货单或者发票。与一般的债务债权关系不同,应收账款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通常是企业之间债务债权关系;债务人无需对其支付利息;通常没有抵押,纯粹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作为担保。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既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的促销作用,又能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成本的管理办法。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在国际上,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已经覆盖XXMY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了汽车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航空应收款、高速公路收费等极为广泛的领域。
应收账款ABS的运作流程
交易主体在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相当于整个交易的关键参与人,它们分别为发起人、特殊目的载体(SPV)和投资者,它们结合起来进行证券化交易就可以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交易结构,资产证券化就会顺利进行。
在这一过程中,发起人就是应收账款的所有者,他剥离出未来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应收账款进行组合,资产池将根据注入的基础资产整合后形成一定规模,然后打包出售给专门为资产证券化服务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将其注入基础资产池;证券发起人将资产真实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特设机构获得资产的所有权后,将资产进行剥离重组、信用评级并增级,最后委托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此证券是以未来现金流作为担保。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购买资产支持证券,SPV用销售证券的资金来购买发起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用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支付投资者的本金与利息。
其运作流程如下:
1、发起人确定证券化资产并建立基础资产池
首先发起人会根据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对应收账款做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将要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以该应收款能够在未来所能带来的现金流为基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应收账款都能用来进行证券化,还需要对将要进行证券化的应收账款进行评定和组合。选择质量较好的基础资产的原因是为了剥离出资产的现金流较为稳定,避免基础资产不良带来的风险,所以这需要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风险的评定。
2、建立特殊目的载体
特殊目的载体是专门为进行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独立机构。特殊目的机构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使基础资产与该资产原始权益人形成风险隔离。因此建特殊目的载体是进行证券化的关键环节,特殊目的载体也被称为不会破产的实体,的确,特殊目的载体购买了证券化资产后,此基础资产从原始权益人哪里脱离出来,实现了破产隔离。为此组建特殊目的载体时要保持分立的性质、满足清偿的债务限制,并设立独立的董事制度。
所谓的真实出售是将拟证券化资产从资产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这样进行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就与发起人的信用状况不再有任何关系,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维护了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特殊目的载体设立的形式一般是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具体需要参考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展开全文
3、资产真实出售
被证券化的应收账款从原始权益人向特殊目的载体的转移是证券化运作中非常关键的一环,会涉及许多的法律税收和会计问题,这种转移实现了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的破产隔离,实现了真实出售。即使原始权益人出现破产,债权人对已证券化的资产也会不再具有追索权。
4、信用评级与增级
应收账款资证券化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时需要评估产品的信用等级,因此就需要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级,这里面包括对原始权益人的应收账款和经过特殊目的载体重组后的应收账款以及信托机构的信用进行评级。按照程序,这需要初评和发行评级两次评级。初评是为了确认证券化产品是否达到了所需要的信用等级,来确认信用增级要采取的措施。初评后评级机构还需要对基础资产进行监督,对基础资的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然后正式发行评级,告知投资者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代表证券的风险越低,发行成本也就越低。因此为了吸引投资者,扩大资本市场,增加融资,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需要进行信用增级,使证券在信用质量、基础资产质量偿付准确定等方面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同时这有利于进行会计监督,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5、发行证券
信用评级结果公布后,特殊目的载体要将证券移交给投资银行来承销。承销有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方式。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较低,收益很高,因此机构投资者更倾向来购买此类证券。特殊目的载体将发行证券所得的收入交给原始权益人来购买基础资产,于证券偿付日向投资者支付本息。这样,发起人实现了其融资目标。
6、管理资产池
特殊目的载体需要聘请专门机构来管理资产池作为“售后服务"。其职责主要是收取债务人偿还的本息后将资金存入特殊目的载体设立的特定账户,并监督债务人履行债权情况,一旦债务人违约,就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实践来看,一般发起人自己会充当此类角色,没有人会比发起人更熟悉基础资产的情况。
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产品特点
应收账款证券化由于其基础资产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诸如CLO,Auto-ABS,RMBS等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在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方面均有比较突出的特点。
在基础资产方面,应收账款证券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收账款期限较短。由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快,企业的流动资金越充足,反之周转天数越长,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的影响就越大,因而在国外应收账款期限较短,一般在半年以内。
第二、应收账款无利息收入。国外应收账款一般采用赊销形式,是企业给予客户还款期的宽限,因此只要在约定的日期之前客户完成对销售企业的支付即可,无需支付利息。
第三、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价值摊薄。应收账款价值摊薄是指任何因非信用事件导致的应收账款的减少。主要包括对债务人出具的贷项通知单(因清单错误或者产品质量问题而对债务人开具的用于抵减应收账款),对客户提供的折扣等,会对应收账款的价值产生很大影响。
第四、应收账款通常没有抵质押物担保。应收账款一般是销售企业基于客户的信誉为促进经营获得而提供的赊销,因此一般不需要客户提供抵质押物担保。
第五、不同类型的应收账款之间同质性不高。应收账款的形成与业务类型密切相关,比如大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通常金额较大,而大企业对下游众多小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金额通常不大,因此业务类型的不同造成应收账款之间的同质性不高。
第六、入池资产数量比较灵活。入池资产数量方面,可以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大小灵活选择入,例如,公共企业(如水、电、煤气等)金额较小的应收账款入池时,入池资产笔数会比较多,而选择大型企业间的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入池,则相应的入池资产笔数则会缩小。
在交易结构方面,应收账款证券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收账款的回收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由于应收账款的产生与回收与发起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密切相关,如果发起人在证券存续期内破产,那么将无法持续产生新的应收账款,甚至造成已有应收账款回收的困难,进而直接导致交易的提前结束,因此大多数交易中应收账款都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
第二、发起人数量灵活。应收账款证券化交易中的发起人,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发起人,也可以有多个发起人联合,前者的优点是结构简单,而后者比较适合统一融资的集团企业架构,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第三、一般采用循环结构。应收账款期限一般在半年至一年以内,时间短,周转快,多采用循环交易模式来支持长期证券的发行。
第四、一般设有准备金账户。应收账款无利息收入,为保障证券存续期费用和利息的支出,多设有准备金账户,包括可变准备金账户和不变准备金账户。
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特征
由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产品特点与其它结构融资产品不同,因此其风险特征也不同于其他产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应收账款的回收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发起人信用等级较低的情况下,证券的本息偿付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在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交易中,发起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SPV,SPV再以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发放证券。即使发起人已经将应收账款的收益权转移给了SPV,但投资者基于应收账款的收益仍然依赖于发起人持续产生和回收应收账款的能力,投资者的收益依然暴露在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之下。
因此,为了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发起人一般会提供关于组织和服务政策的陈述与保证,说明他们在应收账款到期之前行为,例如对应收账款的归集和管理,违约应收账款的处理等都会保持一致,在循环期内也只提供当初符合设定标准的应收账款入池。同时,此类情况也会反映证券的优先级别方面。一般情况下证券的优先级别上限不能超过发起人的主体级别。在对发起人的主体信息(如出售者的历史沿革、声誉,行业竞争程度,入池应收账款占发起人资金比例等),债务人的支付行为,对规定条款的遵从程度,交易结构特点等进行分析后,证券的优先级别上限可以适度上调,超过发行人主体级别。
二、应收账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大多采用循环结构,不确定性较大
应收账款通常期限短,周转快,为了支持长期证券通常采取循环的交易模式。循环期内,SPV回收的应收账款现金流在支付完投资者利息后,不会支付给证券的本金,而是去购买新的应收账款,以维持资产池的规模。在证券的整个存续期内包含两个子期间:循环期(revolvingperiod)和本金摊还期(principalamortization period)。在循环期内,只向投资者支付利息而不偿还本金,循环期通常持续18至48个月。在本金摊还期,新的现金流不再用于购买新的应收账款,而是向投资者偿还本金。
一个证券的循环期和本金摊还期都是事先确定的,但如果在循环期内触发信用事件,就可能提前结束循环期,进入摊还期。通常情况下,信用事件的触发条件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原始权益人破产、发起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信用事件一旦触发,资金会被冻结并寻求解决途径,如果过期仍未解决,则进入摊还期。由于循环期内可以购买新的应收账款入池,而且触发信用事件的时间及条件均有较难预测,因此为循环结构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还有另外一种循环结构,即SPV在发行前先获得投资者在特定时间购买证券的承诺。在证券存续期间,购买新入池资产并不是取决于SPV,而是由发起人进行决定,即并非由SPV向发起人发起购买通知,而是只要发起人把应收账款出售给SPV,投资人就要按约定进行购买。这种循环结构为发起人提供了灵活性,可以自行决定出售时间和规模,而它的不足是不确定性比较大。
三、应收账款无利息收入,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一般需设立准备金账户
应收账款是没有利息收入的基础资产,而证券化产品则在收款期间需要支付优先费用和利息支出,这部分利息及税费的支出通常由应收账款的本金进行支付,证券采用超额抵押的方式发行。用应收账款本金来支付证券利息及税费,可能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因此,一般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设立一个费用和利息支出的准备金账户去覆盖交易合同约定的各时点的费用和利息支出。
作为应对流动性风险的信用增级手段主要是准备金账户,一般有两种形式:可变准备金账户和不变准备金账户。与之对应的信用增级方式分别称为动态信用增级和静态信用增级。
静态信用增级,即采用不变准备金账户,一般是在信托设立日时即发起机构提供一笔固定准备金(外部准备金账户)或从资产池中提取一部分固定资金(内部准备金账户),用于弥补资产池中应收账款预期违约后产生的损失,如果资产池中发生违约等造成损失先由准备金账户承担,不变准备金账户的余额会随着资产池中应收账款的违约而不断减少直至为零。
在动态信用增级的方法下,随着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循环购买,资产池的构成和特点也会发生变化,准备金账户的水平随着资产池的构成和特点的变化不断调整。可变准备金账户一般分为两部分:损失准备金账户和减值准备金账户,前者用于预防应收账款的拖欠和违约的发生,一般以历史上违约和拖欠损失的一定倍数作为提取准备金账户的标准,金额会随着资产池的总额而有所变动;后者用于预防退货等减值事件的发生,金额会随着资产池的构成和特点,如借款人的信用质量、资产所涉及行业的信用表现等的变化而变动。可变准备金账户设一最低水平,以预防债务人集中违约风险和减值风险。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可变准备金账户水平与基础资产直接对应,在资产池状况急速恶化的情况下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保护。从发起人角度来看,可变准备金账户成本较低,还可以减少提前摊还的发生。如果资产池的价值变动不是很大,则可以采取静态信用增级的办法。但需要过去4-5年的应收账款情况、违约和减值数据等来计算静态信用增级的准备金账户数额。
四、应收账款一般无抵质押物等担保措施,因此一般需要外部保证或超额抵押
由于应收账款一般无抵质押物进行担保,因此,如果应收账款发生了因信用事件导致的损失后,资金回收只能来源于应收账款自身的回收率,受债务人的级别限制,证券的偿付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因此,一般需要外部担保或超额抵押等方式来为证券损失后的回收额提供保障。外部担保,一般可以采用专业的信用品质较高的担保公司,或者采用母公司的不可撤销及无条件担保。超额抵押,则是指拟证券化资产池价值超过所发行证券总额的部分,发起机构提供资产池中的应收账款余额高于证券的发行额,差额作为超额抵押,任何损失都先由超额抵押承担。
五、应收账款同质性不高,表现波动幅度大,需严格限制入池资产的标准
由于应收账款的借款人不同,而且受宏观经济,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波动,银行信贷政策等影响较大,因此若在证券化过程中不加选择,则应收账款资产池的同质性不高,而且表现波动幅度大,因此资产池的整体表现较难预测。鉴于此,在选择入池基础资产时要严格限制入池标准。
在选择入池应收账款的标准方面,一是要求历史数据充分,国外通常选择过去4-5年的应收账款偿还、违约和减值等数据,可用来预测拟证券化资产池的违约率、损失率等指标,进而确定准备金账户或超额抵押的额度,以便对资产池未来表现的预测提供基础;二是降低资产集中度,要求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有一定的分散性,降低集中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循环结构中,应收账款需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使得应收账款的预期表现符合一定的规律。
六、应收账款面临价值摊薄风险,需额外的增信措施
摊薄风险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控制:一是来自第三方提供的流动性保证;二是附加的信用增级方式,如超额抵押,现金抵押,准备金账户等。在超额抵押结构中,任何损失都先由超额抵押部分承担。如果损失超过超额抵押的数量,则剩余部分由证券持有者和任何有必要的第三方承担。现金抵押与现金储备不同,现金储备是用来为证券费用和利息的支付提供保障,若应收账款的损失并不会影响证券费用和利息的支付,则不会动用现金储备账户。现金抵押同超额抵押的做法基本相同,但由于现金流的信用质量和稳定性高于还没有变现的应收账款,因此现金抵押提供相同信用增级量的所需金额低于支持同样组合的超额抵押资产的所需金额。一般通过历史违约水平来评估信用增级措施是否可以支持所要达到的信用等级。
五大类型应收账款的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传统制造行业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传统制造行业接受下游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制造、交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此类型的应收账款应该是持续、稳定地随着销售交易的进行而循环产生。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企业准入的管理:银行或保理商应根据公司的风险政策管理,对买卖方企业规模、所涉行业、区域或其他因素,订立相关的企业准入条件。
2) 应收账款准入管理:根据各种不同交易模式及付款条件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银行或保理商也应订立不同的准入条件,作为保理业务推动的依据。
3) 额度管理模式:保理业务牵涉到买卖双方,所以不能单纯的只管理卖方(融资人)的额度,应该交易双方都要管理,举例来说:「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需要核定「卖方保理预付款额度」及「买方的非承保额度」。若为「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则需要核定「卖方保理预付款额度」和「买方信用风险担保额度」。
4) 保理预付款比例:指对受让的全部核准应收账款,同意支付的保理预付款与受让的全部核准应收账款金额之比。比例的决定应依行业特性、历史应收账款回款分析及利息、费用覆概率等分析后决定。
5) 保理预付款放款额=∑(每笔核准应收账款金额*保理预付款比例)
6) 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对此保理融资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7) 买卖双方与方或卖方与其他债务人因货物损失、拒付、少付货款、产生贸易或债务纠纷和追索时,应有详细及完整的处理及管理程序,来保障保理资产的合法性。
8) 对买卖双方发生经营性的风险警讯时,应于合同中明确保理业务的提前回购的触发条件与机制。
9) 对于此类型保理业务采取「间接付款」。也就是发生「非买方企业支付此笔账款」或「买方将款项直接付至非卖方的监管回款账户」,均应充分了解原因、即时评估是否有异常发生。
二、商超行业的上游供货商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在商超为买方的行业,典型是买方非常强势、存在许多交易及付款的行业潜规则,这类型应收账款往往时间短、交易量大;且存在许多应排除及特别注意的事项。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大型商超类企业在格式合同中都有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供应商对确权要求难以操作。
2) 供应商企业整体财务担保能力较低;因此卖方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必要的条件。
3) 这个行业为解决销售旺季前期采购资金的缺口,卖方可能会向买方申请预付款或用应收账款贴现的方式,让买方提前支付全部或一部分的款项,并收取一定费用(月息1%,即变相融资);这部分预付款在后期将直接用于抵扣掉卖方的应收账款,后期应收账款则可能出现负值。
4) 商超的上游中小型供货商或生产厂,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普遍金额小、单量大、周期短,除非有良好的保理信息化平台可以与买方供应链系统实时对接,否则操作成本太高,未来的操作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这是保理商进入商超行业的前提要素。
三、家电销售行业的上游供货商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在大家电卖场为买方的行业,典型也是买方非常强势,这类型应收账款的结算方式有其特殊性,且习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为支付工具。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应收账款余额的不确定性:和其他一般贸易不同,卖方的交货总金额并不能作为实际应收的金额,还需要扣减掉当期折扣、场地费、促销费等一系列卖场收取或抵扣的金额。如果单纯以销售金额作为放款基础,则会面临实际放款超过买方实际还款的风险。
针对这点,应在产品设计中进行处理,融资应按照开票清单上已排除退货、折让、预付等因素后实际账款金额为基础,理论上不存在应收账款再缩水的风险;另外,卖方承诺到期未能足额偿付时,可提供无条件回购。
2) 与商超行业相似,也会出现预付款直接抵扣应收账款导致最终应收账款为负的情况,保理公司将面临当期无法取得买方银承汇票而无法覆盖前期放款的风险。
3) 为预防重复融资的情况发生,对买方以银承支付的方式必须严格把控,以防止卖方到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银承贴现。
4) 为了防范上述风险要项的产生,保理公司应要求买卖双方签订账户变更协议,将双方结算账户统一为卖方与保理公司的共管账户,保理公司可监控其资金状况,若出现预付款,则直接用于偿付尚有保理本息,从而在资金源头控制了可能发生的风险。
四、企业差旅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差旅服务型公司以代替企业员工购买机票或酒店订房为主要服务,因此对应的应收账款基础单证量非常大、金额很小、账期很短,如何运用应收账款池的管理方式,是此类应收账款的核心重点。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信用风险:差旅行业处于上升期,符合国家长期经济发展趋势,系统性风险较小。
2) 对B2G(business-to-government)业务存在机票订购后,会有改签、退票、对账等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借用信息化平台来进行历史数据处理及核查,这种缓释处理的能力是能否提供池保理业务的关键要素。
3) 流动性风险:企业和买方客户之间账期50-60天,而保理商给企业的是一年期的池保理循环额度,在未到期前应只单纯的做应收账款的替换,不涉及回款及放款,也就是未进入还款出池期时,理论上与信用贷款的差异不大,因此池保理业务唯有加强预警功能的设计与防范,才能有效的回避风险。因此:
A. 回款账户确认并监管;监管户每月流入现金与融资余额的覆盖比例
B. 系统数据对接卖方每日上传出票数据与退票分析;
C. 每月对账,包括:当月出票额,买方企业,放款金额等数据统计与比对;
D. 对每个G端客户的同比或环比增长及衰退分析
E. 乘机人、机票等异常分析
F. 保理商有权随时抽查所有与本保理相关的交易单据;
4) 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两种方式下需要在买卖方关联中通过业务类型的栏位标识来加以区分,质押下的发票录入转让、融资等具体交易步骤没有区别,出账规则同转让业务,仅根据不同品种联动不同的账务科目,具体使用科目名称及代号将由财务部配合提供。
五、商场的未来商铺租金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许多大型商场的商铺承租时间长、家数多、每月有稳定的租金收入。
2、项目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经营不确定性导致的回款金额不确定性。一些商铺的租金收益水平短期主要受商户个体经营等因素的影响,易造成违约事件的发生,如商户变更经营地址、经营效益下降、压缩门店等从而导致未来租金收益的变动,最后影响到应收租金回款及时性。
2) 商铺经营权变动等因素导致的租金收益不确定性。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商铺出租经营建立在物权或经营权的基础之上,在出现极端不利因素导致经营权的变动(如商铺产权所有人变动、查封)情况下,未来的应收租金款具较大的不确定性,权益有受损的可能性。
3) 租赁合约成立后,租金款的最终确认与租赁合约后续的实际履行程度有关。举例商铺租金如果为 「按季先收」(也就是每季末提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此笔收入的租金款项是属于预收款,而未到付款点的租金收入属于收益权性质。因此详细查看合同中对提前解约、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的规定条款,说明如下:
履约保证金问题。商户已预交出租方履约保证金,后续违约时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保理方无相应权益保障。
部分租金款非固定。部分商户租金标准与其经营收入挂钩,存在一定的弹性。
在确定应收账款融资金额时,应考虑到上述因素,在租金基础上,扣除相应的管理、维护费用,并考虑商户中存在的个别违约因素合理确定融资金额。非固定租金部分,合理确定商户的正常经营收入额,在此基础上保守确定融资金额。
4) 租赁关系的真实性、租金回款的安全性等因素都会导致租金回款的安全性风险,因此须对每笔业务时核实租赁合约的真实性,应加强租赁备案合同的核实、现场核实等,确保租赁合约真实存在。
5) 要求卖方与租户签订账户变更协议,将租金回款账户变更为卖方与我司的共管账户,对租金回款实施监控。
6) 对每笔业务涉及的商圈、商户及卖方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监管,以便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置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
文章来源:智信网、金融干货
标签: XXMY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