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全力推进“五谷丰登”计划,大力落实“人才新政4.0版”加速集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项目,高水平打造全国人才创新创业理想城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现将2022年“南太湖精英计划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央企信托-252号浙江湖州吴兴政信项目:
申 报 领 域
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
申 报 条 件
领军型创业团队
1、团队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已注册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为3年以内。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
领军型创新团队
1、团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原则上应是近2年内从省外新引进。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须签订工作合同并在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备达到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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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队所在企业一般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创业领军人才
1、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回国时间不超过2年。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
3、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
直 接 认 定
顶尖人才认定
对全职来湖创新的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创新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认定
对在湖申报入选国家和省引才计划的人才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相应领域A类B类人才项目,并按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再给予个人1:1配套资助。
创业项目认定
符合领军型创业团队或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且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际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4000万元、2500万元、1500万元以上的,或创办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在湖纳税额达到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A类、B类、C类创业项目。
工资新酬认定
符合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 C类创新领军人才央企信托-252号浙江湖州吴兴政信项目;年薪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B类创新领军人才;年薪达到150万元(含)以上的,可直接认定“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创新领军人才。
优秀青年认定
1、符合青年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C类青年领军人才。
2、符合青年领军人才申报条件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后,在近3年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100的海外高校发达国家国家实验室担任过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任职3年以上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B类青年领军人才。
3、符合青年领军人才申报条件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后,在近3年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100的海外高校以及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子公司担任过首席科学家或技术高管及以上层次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青年领军人才。
大赛遴选认定
对全市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并在湖州落地的人才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获得总决赛特等奖的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项目、一等奖的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项目、二等奖的直接认定为B类人才项目、三等奖的直接认定为C类人才项目。
政 策 扶 持
1、给予领军型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其中A+类1000万元、A类800万元、B类500万元、C类300万元。给予“南太湖精英计划”举荐培育项目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启动资金分两期各按50%拨付,项目入选后绩效评估合格的拨付首批资助资金,项目入选运行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或当年度销售额达到政府资助总额的拨付第二期资助资金。
2、领军型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举荐培育项目在企业注册成立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内)给予下列后续支持:每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3%奖励(最高不超过项目年度实际纳税总额),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5%、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
3、给予领军型创新团队创新项目产业化配套资金扶持,其中A+类1000万元、A类800万元、B类500万元、C类300万元。领军型创新团队所在企业要按各级政府财政资助总额的1:2以上给予经费投入,创新项目产业化配套资金在入选后根据绩效评估情况以及项目验收合格后分二期各按50%拨付。
4、给予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市级人才飞地企业研发中心设立企业)薪酬补助,对A+类、A类、B类、C类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领军人才项目,按年薪的70%、70%、60%、50%,分别给予五年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薪酬补助。单位引才薪酬补助在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领军人才入选并全职到岗后根据绩效评估情况以及领军人才薪酬实际发放情况,按年拨付。
5、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对来湖创新创业并入选省“鲲鹏计划”的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亿元项目资助,并按年薪的70%给予薪酬补助,全职的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连续补助5年。
6、入选人才可享受最高600万元的安家、购房和租房补贴(直接认定创新人才需全职到岗后方可享受,其中工资薪酬认定人才还需满足年薪发放要求)。领军型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注册企业可享受由落户区县提供的最高1000平方米5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
7、入选人才项目分别授予“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新团队”“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称号,并根据“湖州服务绿卡”规定可在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家属就业等方面享受各项待遇。
8、对人才创业企业给予贷款额10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两年最高全额贴息,对人才创业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并给予最高50万元担保费补助。
电话、邮箱报名
1.电话报名:汤先生:15102322277(微信同号)
白先生:13012341355(微信同号)
2.邮件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12149829@qq.com